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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局长:商事制度改革都适用于港澳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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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1 21: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答记者问。新华社记者 赵颖全 摄


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台湾旺旺中时媒体集团工商时报记者:想跟局长请教,大陆过去为了鼓励台湾青年到大陆来创业,曾经放宽台湾居民在大陆成立个体工商户,而且去年扩大开放广告和软件开发这些年轻人比较擅长的领域。不知道到目前为止,工商总局有没有相关可以提供参考的数据,让我们可以了解一下大陆这项政策目前的效果怎么样?另外请教您一下,今天您花了很多时间谈假货和商标抢注的问题,两岸在智慧财产权方面,过去有很多磋商协调,谈了很多次,今后台商在智慧财产权的保障方面,两岸可以有什么样的共同作为?谢谢
张茅:这位记者实际上是提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台湾的个体工商户到大陆创业发展的问题,另一个是关于知识产权。我们一贯的政策就是,欢迎台湾同胞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在大陆兴业发展。刚才我上面讲到一系列的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企业准入便利化,都适用于我们港澳台的企业。2016年,台湾在大陆新设立的市场主体增加了32%,台湾的青年到大陆来创业兴业,个体工商户在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扩大了范围,另外营业范围也扩大了129项,到目前,共有个体工商户3940户,从业人员是11222人,我们把他们和大陆的个体工商户一样的来对待、支持。
刚才谈到智慧财产权,讲的知识产权,因为工商总局负责管理的知识产权主要是商标。从2010年来,《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生效,这七年来,我们一是通过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妥善处理这些商标案件。到去年年底,我们一共处理了台方请求处理的案件536件,涉及到商标的审查、异议、转让、撤销等程序。第二是优先通报机制。到2016年底,我们受理了台湾的优先权商标353件,保障了台湾申请人的优先权益。第三个是开展了其他协作。通过其他渠道处理了台湾商标案件每年也有几十件。另外,我们开展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交流,由中华商标协会和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共同举办的两岸商标研讨会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到现在已经开了11届,我们跟台湾地区商标管理的方面保持了经常交流的渠道。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加强这方面的交流、协调、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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